《福建理工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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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入选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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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科研处)近日,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名单正式公布,我校和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11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入选。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规范管理与内涵建设引导,持续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力度,通过制订《福建工程学院推动产学研合作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福建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健全支撑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体系,推行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构建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践探索上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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